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旋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815809529208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城区绿宸.汤泉华府小区1号楼2单1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31
(2025)冀1081民初1059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霸州市人民法院
2
2025-10-31
(2025)冀1081民初105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高**
霸州市人民法院
3
2025-10-31
(2025)冀1081民初105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于**
霸州市人民法院
4
2024-11-06
(2024)冀10民终710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霍**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5-27
(2022)冀1081民初162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霸州市人民法院
6
2020-09-02
(2020)冀1081民初157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郭**
霸州市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霸州市人民法院
7
2020-06-04
(2020)冀1081民初157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郭**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霸州市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霸州市人民法院
8
2020-06-04
(2020)冀1081民初157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王**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霸州市人民法院
9
2019-12-1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霸州市人民法院
10
2019-12-1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于**
霸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19
(2022)冀1081民初16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庄**
裁判文书
霸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2
2023-09-20
(2023)冀1081民初67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27
2020-09-30
(2020)冀1081民初157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王**与霸州市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9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0-27
2020-09-30
(2020)冀1081民初157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郭**与霸州市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8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6-17
2019-11-26
(2019)冀1081民初71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4-01
2019-12-21
(2019)冀1081民初71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46.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4-01
2019-12-21
(2019)冀1081民初71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36.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4-01
2019-12-21
(2019)冀1081民初711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18.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4-01
2019-12-21
(2019)冀1081民初71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9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1-02
2019-11-26
(2019)冀1081民初713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1-02
2019-12-13
(2019)冀1081民初712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霸州市绿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廊处〔2023〕13108123000340号
经查,当事人2023年5月26日开始通知业主需交纳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及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每月每平米1.9元,生活垃圾处置费3元每月每户,当事人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开始收取物业服务费及生活垃圾处置费。未执行政府物业服务费1.6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截止案发共收取物业服务费及生活垃圾处置费88户,涉案收费面积为9720.9平米,共实收物业费221725元,超出政府指导价多收价款35083.72元。违法所得35083.72元,均已退还。
罚款5.6134万元
56134.00元
廊坊市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