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彬彬农资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生彬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3MA487KAT5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监利县周老嘴镇贺龙大道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6〕86号
经查,2026 年 4 月 23 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的“荃优712”、“荃优822”水稻种子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购进“荃优712”10件(60袋/件),购进价22元/袋,销售价24元/袋,销售数量为180袋;购进“荃优822” 30件(60袋/件),购进价24元/袋,销售价26元/袋,销售数量为240袋。合计销售进价为9720元,销售总价为10560元,合计违法所得为84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经营农作物种子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八条第二项“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只规定罚款上限,没有规定罚款下限的,处罚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二)一般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上限值的 30%以上(含上限值的 30%)至上限值的 70%以下(不含上限值的 70%)范围内确定;”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840 元,2.罚款2300 元;合计罚没款 3140 元。
23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