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悦可乐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玉珊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27MABT9NUF9X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西园路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新处罚〔2025〕145号
当事人于2022年9月7日在新平县桂山街道西园路28号开设新平悦可乐百货店,该百货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于2025年9月初当事人从周边经营卷烟商店以70元/条至210元/条不等的价格购进下列红河(软甲)2条、云烟(软珍品)1条、红塔山(大经典1956)1条、红塔山(硬新势力)1条、红塔山(硬恭贺新禧)1条、云烟(软如意)1条、红塔山(硬经典100)1条、玉溪(软)1条共8个品种9条货值金额为1230.00元的卷烟,在当事人所经营的新平悦可乐百货店以每包合计8元至23元的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还未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一、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捌元整(258.00元)。
258.00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