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三石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文红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00MAEDYLGW0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街道深圳大道1号佳海工业园A10栋3楼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6〕53号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零售、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点以外场所使用流动车辆开展成品油加注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八)、(九)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处10万元以下罚款:(八)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未经批准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成品油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及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使用指南》第六条第(三)项“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五个裁量阶次:(三)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含本数)范围内确定;只规定有罚款上限,未规定罚款下限的,在上限值的30%以下(含本数)范围内确定”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