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国际旅行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阳慈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81739962574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中西路1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5-17
(2019)桂1281民初791号
合同纠纷
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国际旅行社,苏**
杨**
宜州市人民法院
2
2019-05-17
(2019)桂1281民初791号
合同纠纷
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国际旅行社,苏**
杨**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3-30
2017-11-21
(2017)桂0103民初9340号
合同纠纷
广西和谐夕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广西宜州市刘三姐国际旅行社、苏**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809.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7-07
2017-06-29
(2017)桂1281执24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西宜州市恒远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宜州市刘三姐国际旅行社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河)文综罚字〔2026〕J-1号
当事人通过“武宣金葵花节一日游”产品,以每人88元的价格招徕了张某芬等41名游客,组成“2025年10月19日武宣金葵花节一日游”旅游团,于2025年10月19日前往武宣旅游;当事人安排本社金城江营业部未取得导游证的员工尤某云(女,居民身份证号码:45270119xxxxxx2122)为带团导游,负责旅游行程中的交通、和旅途观光游览导游等服务;本次共收取41名游客团费3608元,用于支付租车费2700元、游客保险20元、导游费205元。2026年3月24 日,尤某云接受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承认本次带团旅游收取导游费205元,本人未取得导游证(另案处理);执法人员查询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无尤某云相关导游证信息,综上情况,判定尤雪云为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韦某慈是当事人的投资人,也是当事人的实际经营负责人,其安排尤某云为“2025年10月19日武宣金葵花节一日游”旅游团导游,是本案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1.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陆佰捌拾叁元整(683.00元)。2.对当事人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韦某慈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
13000.00元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