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信誉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信要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023MA44ACFC9X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老信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安市监处罚〔2026〕JA102号
2026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河南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10号文对许昌市建安区信誉商店进行食品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食品货架上的食品时,发现两批次食品素黄喉(委托商:湖南省冠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30袋、西梅酸奶(生产商:上海小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4盒,现场经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确认在该两批商品的正面、背面、封口处等均未找到商品的生产日期,该两批次食品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日期,该两批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营者现场也没有提供该两批次食品的进货票据等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报请局领导审批获准,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建安市监强制〔2026〕JA18号)对涉案物品进行了扣押,扣押期限30日,并申请予以立案。2026年8月31日经营者接受询问调查,经查,该两批次食品是经营者于2026年4月份在许昌南物流港一家批发门店自行采购的,素黄喉购进了30袋,购进价格1.5元/袋;西梅酸奶购进了4盒,购进价格10元/盒。采购时只索取有手写的进货单,因没有及时收纳也找不到了,经营者不能提供涉案食品的进货票据,经营者进货时也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询问中当事人承认在采购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上的标签信息,导致经营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商品,经查实素黄喉的销售价格3元/袋;西梅酸奶的销售价格15元/盒,该两批食品购进之后未售出。食品素黄喉货值金额为90元,食品西梅酸奶货值金额为60元,两种食品货值金额合计为150元,违法所得是0元。
1、警告;
2、没收食品素黄喉30袋、食品西梅酸奶4盒;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