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健翔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娜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381MA154EMT0F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大岭镇姜李村二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昆交综盘龙罚﹝2025﹞0040号
本机构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17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照青路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士伟驾驶皖KV9100重型半挂牵引车、吉CP928挂重型车辆运输半挂车从云南省保山市拉载机动车送往昆明市。经现场执法人员测量吉林省健翔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吉CP928挂重型车辆运输半挂车车长30米,吉CP928挂重型车辆运输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吉安运管四字220184246324号)登记车长13.75米,车辆存在加长改装。
给予吉林省健翔物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24
2
37040620240048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对其进行罚款
5000.00元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024-12-07
3
津交(总)罚﹝2024﹞102262号
吉林省健翔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案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10-29
4
吉长交罚﹝2024﹞22010001008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07
5
吉交罚﹝2024﹞220004030004号
2024年3月27日05时40分,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平分局梨树大队在G1京哈高速靠山屯服务区(沈阳方向)行政检查中发现姜文平驾驶车辆吉CB9200、吉CQ923挂有非法改装行为。经调查,姜文平驾驶该车运输商品车从长春市到贵阳市,该车辆登记为吉林省健翔物流有限公司,该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并在执法系统查到。上面注明的车辆尺寸为13750mm*2550mm*3600mm,与《机动车行驶证》相符。该公司委托驾驶员姜文平代为办理该车辆相关事宜,经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使用皮尺测量该车挂车长度为25100mm,实际测量车长比核定长度多11350毫米,超出82.55%,驾驶员全程见证,并确认测量数据,有执法记录仪视频为证。该公司本年度第三次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当事人和驾驶员积极配合,态度端正,并保证消除违法行为,合法合规装载。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且属于《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22规定的严重违法程度和《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规定的一般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壹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消除违法行为。
罚款壹万柒仟元整
17000.00元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4-01
6
﹝2024﹞370402202400099号
吉林省健翔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26
7
四交处﹝2023﹞220300110011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罚款
5000.00元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9
8
四交处(2023)220300110011
吉林省健翔物流有限公司吉CH7868(吉CR730挂)号车进行检查该车限长是22米经测量车货总长为26.2米,超过限长4.2米,该货运车辆车箱长度与《道路运输证》标注的长度不符,该行为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当事人足额缴纳罚款
5000.00元
四平市交通局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