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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克学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41802MA2UW1FR12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叠嶂西路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9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张*
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9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熊**
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宣区市监处罚﹝2026﹞116号
1.当事人于商场内制售家常红烧肉食品,该食品由鲜猪肉和鹌鹑蛋组成,2026年3月23日配置的“家常红烧肉”当日还剩余2盒未销售完,商品的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3,保质期至2026-03-23,售价19.9元/盒”,3月24日商场员工对上述2盒家常红烧肉进行了重新包装,粘贴了新的销售标签,新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4,保质期至2026-03-24,售价19.9元/盒”,并销售给投诉人。截止案发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篡改包装日期的家常红烧肉共计2盒,涉案货值金额为39.8元,违法所得为39.8元。   2.当事人于商场内制售油条食品,该油条为现制现售的食品,2026年3月23日炸制的油条当日还剩余8根未销售完,商品的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3,保质期至2026-03-24,售价2元/根”,3月24日商场员工对上述8根进行了复炸,进行再销售,其中4根粘贴了新的销售标签销售给投诉人,新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4,保质期至2026-03-25,售价2元/根”,剩余4根陈列待售。截止案发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篡改包装日期的油条共计8根,涉案货值金额为16元,违法所得为8元。   3.当事人于商场内制售韭菜鸡蛋盒子食品,该韭菜鸡蛋盒子为现制现售的食品,2026年3月23日制作的韭菜鸡蛋盒子当日还剩余2份未销售完,商品的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3,保质期至2026-03-25,售价3.9元/份”,3月24日商场员工对上述2份韭菜鸡蛋盒子进行了复热,粘贴了新的销售标签并销售给投诉人,新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4,保质期至2026-03-36,售价3.9元/份”。截止案发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篡改包装日期的韭菜鸡蛋盒子共计2份,涉案货值金额为7.8元,违法所得为7.8元。   4.当事人于商场内销售“泰国金枕榴莲肉6A级”食品,该“泰国金枕榴莲肉6A级”为剥壳分装的即食食用农产品,2026年3月23日剥装的“泰国金枕榴莲肉6A级”当日还剩余2盒未销售完,其中一盒的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3,保质期至2026-03-23,售价163.76元”,一盒的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3,保质期至2026-03-23,售价64.79元”,3月24日商场员工对上述2盒榴莲肉进行了拆装检查,重新包装,粘贴了新的销售标签,并销售给投诉人,新标签均为“包装日期:2026-03-24,保质期至2026-03-24”。截止案发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篡改包装日期的“泰国金枕榴莲肉6A级”共计2盒,涉案货值金额为228.55元,违法所得为228.55元。   5.当事人于商场内制售手工发糕食品,该手工发糕为现制现售的食品,2026年3月23日制作的手工发糕当日还剩余2盒未销售完,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3,保质期至2026-03-24,售价8.8元”,3月24日商场员工对上述2盒手工发糕进行了复热,重新包装,粘贴了新的销售标签,并对外售出,其中1盒销售给投诉人,新标签含“包装日期:2026-03-24,保质期至2026-03-25”。截止案发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篡改包装日期的手工发糕共计2盒,涉案货值金额为17.6元,违法所得为17.6元。   6.当事人于商场内制售糯玉米食品,该食品为现制现售的食品,202
1;罚款肆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壹元; 3;没收涉案产品糯玉米4个;油条4根;奥尔良小烤鸡2只。
4000.00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2
宣区市监处罚﹝2025﹞187号
1.当事人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于商场内制售手工油酥饼食品,2025年12月4日烤制的“手工油酥饼75g”当日还剩余2盒未销售完,商品的标签含“制作日期:2025-12-04,保质期至2025-12-06,9.99元”,2025年12月5日该商场对上述2盒手工油酥饼进行了复烤,并重新包装,粘贴了新的销售标签,标签含“制作日期:2025-12-05,保质期至2025-12-07,9.99元”。涉案手工油酥饼销售价格为9.99元/盒。截止案发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篡改包装日期的手工油酥饼共计2盒,涉案货值金额为19.98元,违法所得为19.98元。   2、当事人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于商场内销售鲜鸡胗食品,该鲜鸡胗是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冷鲜食品。2025年12月4日分装的鲜鸡胗,当日还剩余2盒未销售完,商品的标签含“包装日期:2025-12-04,保质期至2025-12-06”,2025年12月5日该商场对上述2盒鲜鸡胗进行了拆装检查,并重新包装,粘贴了新的销售标签,标签含“制作日期:2025-12-05,保质期至2025-12-07”。截止案发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篡改包装日期的鲜鸡胗共计2盒,涉案货值金额为16.22元,违法所得为16.22元。 综上,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产品货值金额合计人民币36.2元(19.98+16.22),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36.2元。
1;罚款壹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叁拾陆元贰角。
1000.00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0
3
宣区市监处罚﹝2025﹞129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57.88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3
4
宣区市监处罚﹝2025﹞117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3.6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5
宣区市监处罚﹝2024﹞1-121号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罚款人民币6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97元。
600.00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