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望谟雷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先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6MAAKBKAT9B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郊纳镇郊纳村坪洋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望市监处﹝2023﹞88号
当事人从事雷源山泉水(桶装水)的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日期至:2026年6月20日。 ①2023年6月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在2023年6月3日生产的雷源山泉水(食品名称:雷源山泉水,规格型号:17.1L/桶,生产日期:2023年6月3日,生产者名称:贵州望谟雷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抽检,样品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DBS52/008-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3年6月3日生产的雷源山泉水有2种规格(一种是净含量为18.9L,另一种是净含量为17.1L),当天,当事人在同一生产线上一次性生产2种规格的雷源山泉水(桶装水)的数量为473桶,销售价均为2.5元。 当事人在2023年6月3日生产的2种规格的雷源山泉水,未将规格型号为17.1L/桶和18.9L/桶的雷源山泉水的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分开如实记录,在生产记录中只有规格型号为18.9L/桶的雷源山泉水的生产记录。 在2023年7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望市监检告﹝2023﹞15号)送达当事人,473桶雷源山泉水(桶装水)当事人已销售完,这批2023年6月3日生产的检验不合格的雷源山泉水的货值金额为1182.5元。 ②2023年5月11日,本局对雷国群开设的望谟县惊涛黔桶装水销售点销售的雷源山泉水(雷源山泉水的批号:2023年5月9日,生产企业:贵州望谟雷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规格:18.9升/桶)进行抽检,样品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这批次检验不合格的雷源山泉水,当事人一共生产了600桶且已销售完,销售价是2.5元/桶,这批2023年5月9日生产的检验不合格的雷源山泉水的货值金额为1500元。 经计算,当事人生产、销售检验不合格的雷源山泉水的货值总金额为2682.5元。 2023年7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车间开展检查,在当事人的生产车间储物间内发现有液体活化剂,其基本信息为:液体活化剂(环凯牌二氧化氯消毒液配套试剂),生产商:广东环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8209431, 限用日期:2023年6月7日,产品合格。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的艾女士洗洁精、 ANTISCALANT(无中文标签标识,商贸城配送时间:20230621),环凯牌二氧化氯消毒液,桶盖,雷源山泉水的标签标识等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记录台账,使用台账等相关记录,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雷先平只能提供当事人购进以上材料的微信转账记录,购进数量,但无法提供当事人购进、使用的相关记录台账。 2023年8月24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除垢剂》、《购进台账》和《消毒液配置、领用记录》等记录台账及使用记录台账。但是二氧化氯只有使用记录,无进货查验记录;艾女士洗洁精无进货查验
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0元
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