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静海区槿梵西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洪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05QH4L7W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瑞和道海馨园东门底商G区109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11
(2021)津0118民初12285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王*
天津静海区颜初西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
2021-12-31
(2021)津0118民初1092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谷**
天津静海区颜初西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广处罚﹝2023﹞2号
为宣传诊疗项目,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委托启点广告复印部制作“TH靓八度东方美鼻术术前术后效果对比展示图”及印有“无痕双眼皮,采用韩式双眼皮无痛无痕隐形技术,结合数字化测量技术,融合个人眼睑动静态美感立体设计”内容的广告海报及展板,并于2023年2月起在其经营场所内悬挂发布。当事人发布上述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并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的构成要件。上述广告费用为300元。
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6
2
津市监静价处罚﹝2023﹞1号
2023年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与旭华道交口处海馨园商业G区的天津静海区颜初西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营业场所销售货架上待售的2盒暨新颜蓝臻净透霜(日)(标签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10316;生产企业:广州暨美科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规格:30克;生产日期:20221202;有效期至:20251201)未标明销售价格。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0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当事人、查阅复制相关票据的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22日从济南槐荫铭思泰化妆品营销中心购进2盒暨新颜蓝臻净透霜(日)(标签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10316;生产企业:广州暨美科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规格:30克;生产日期:20221202;有效期至:20251201)在公司内进行销售,当事人对外销售上述化妆品未标明销售价格。上述行为满足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2500元。
25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