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旭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光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6F3W5E1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六广镇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5]286号
经查,2025年10月17日凌晨5时左右,当事人从毕节市黔西市素朴镇的一名流动商贩处购进未经检疫的猪肉45kg,购进价为18元/kg,在修文县六广镇街上的经营场所内销售,销售价22元/kg,已销售35.5kg,获利142元,剩余9.5kg,货值金额共99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修文县六广镇街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的时间、地点、重量等事实;
证据二、《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修文县六广镇街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的来源、购进数量、购进价和销售价、销售数量及获利和货值金额等事实;
证据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修市监强制〔2025〕0632号)1份,证明依法对当事人在修文县六广镇街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实施强制措施情况;证明当事人在修文县六广镇街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的现场重量的事实;
证据四、《证据提取单》1份,证明当事人在修文县六广镇街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的重量等情况;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关于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的获利及货值金额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在修文县六广镇街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的来源、购进数量、购进价和销售价、销售数量及获利和货值金额等情况;
证据六、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其主体资质;
证据七:当事人提供的其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者的个人身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当事人的经营者的妻子和其本人签字确认。
罚款0.09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99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