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美家装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81MA48FNABX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丹江口市均州一路建委斜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江市监处罚〔2024〕119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5月份开始售卖“樱花”商品,所售商品从“樱花电器有限公司”的销售员处购进:①集成灶2台(产品型号:JJZA,进货时间2023年6月12日,数量:1台,进价1880元/台, 售价3500元/台;产品型号:JJZA1,进货时间2023年12月3日,数量:1台,进价2805元/台, 售价4500元/台);②储水式电热水器2台(产品型号:DSCZ,进货时间:2023年7月26日,数量:1台,进价380元/台,售价1280元/台;产品型号:DSCZ60,进货时间2023年7月26日,数量:1台,进价480元/台, 售价1980元/台);③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共购进了6台(产品型号:JSQ30-16有3台,其中1台进货时间是2023年7月26日,另外2台进货时间是2023年12月10日,进销价分别是进价850元/台,售价2680元/台;进价600元/台,售价1800元/台;进价800元/台,售价2480元/台。产品型号:JSQ28-C进货时间:2023年12月10日,数量:1台,进价560元/台, 售价1599元/台;产品型号:JSQ28-14;进货时间:2023年12月10日,数量:1台,进价580元/台, 售价1780元/台;产品型号:JSQ24-CT 进货时间:2023年6月12日,数量:1台,进价380元/台, 售价1280元/台);④家用燃气灶双灶头,共购进5台(产品型号:JZT-B3,2023年7月26日购进了2台,分别进价275元/台,售价1080元/台;进价375元/台,售价1480元/台;2023年12月3日购进了1台,进价375元/台,售价1480元/台;2023年12月10日购进了2台,分别进价410元/台,售价1680元/台;进价435元/台,售价1980元/台)在2024年2月中旬卖出去了1台,售价1480元,其余的未售出;⑤家用燃气灶单灶头(产品型号:JZT-B3进货时间2023年6月12日,数量:1台,进价90元/台, 售价220元/台;产品型号:JZT-A3,进货时间2023年12月10日,数量:1台,进价150元/台, 售价680元/台);⑥欧式吸油烟机一共购进了3台(产品型号:CXW-230-A116,2023年12月3日购进了1台,进价670元/台,售价2680元/台;2023年12月10日购进了2台,分别进价630元/台,售价2580元/台;进价535元/台,售价2180元/台),上述商品共购进20台。截止检查时,当事人已售出1台,售价1480元,货值金额共计38919元。经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鉴定人员现场逐一鉴定,认定上述19台商品并非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也未采取授权、监制等方法允许上述厂家或个体生产或销售该侵权产品。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以上侵权商品的合格检验报告,没有履行进货的查验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调查终结,当事人对以上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亦未提交与上事实不一致的证据。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