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吉宏云 | 注册资本:80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0075166772X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正塔房产公司办公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20
(2024)新4201民初237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许*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塔城市人民法院
2
2024-09-19
(2024)新4201民初237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塔城市人民法院
3
2022-01-10
(2021)新42民终1805号
返还原物纠纷
张**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8-02
(2021)新42民终1099号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刘**,王**,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5-20
(2020)新4224民初349号
返还原物纠纷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
托里县人民法院
6
2020-03-16
(2020)新42民终134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刘**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塔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8-26
(2019)新4201民初726号
追偿权纠纷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孙**
塔城市人民法院
8
2019-08-23
(2019)新4201民初726号
追偿权纠纷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人民法院
9
2019-01-16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田**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15
2021-12-27
(2021)新4201民初34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塔城市一通热力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2
2021-12-20
(2021)新40民申300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等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28
2021-09-23
(2021)新42民终1099号
合同纠纷
王**、刘**等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28
2020-07-22
(2020)新4224民初349号
返还原物纠纷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19
2020-03-04
(2020)新42民申4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冯**、李**与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16
2020-02-29
(2019)新40民申256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田**与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2-13
2019-11-11
(2019)新4201民初1027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刘**与塔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1-20
2018-03-19
(2018)浙0503民初82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与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6-12
2018-03-19
(2018)新4201民初44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何**与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5-01
2019-01-18
(2019)新42民终12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田**与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1377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市自然资〔规〕监罚字〔2025〕001号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丝路大道北侧御水
湾住宅小区院内建设的二层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三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塔城地区正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水湾住宅小区院内违反规划建设
50000.00元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04-18
2
〔2025〕001号
当事单位在丝路大道北侧御水湾住宅小区院内建设的二层建筑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于2025年3月24日,对你单位违反规划建房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在丝路大道北侧御水湾住宅小区院内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二层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 询问笔录
2.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宗地图
4. 现场图片
5、房产测绘报告
我局已于2025年4月11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听证告知)。你单位未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处违法建设面积总造价5% 的罚款:
1006073.11 元x5%=50303.65元(伍万零叁佰零叁元陆角伍分)
1006073.11元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