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王会江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会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82MA726Y98X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肃州镇渊泉路阳光小区22号楼1单元1楼东户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敦)市监罚〔2025〕26号
2024年,我局在办理敦煌市德兴隆大药房月泉店从无经营资质的个人采购药品案时,经向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执法检查局两次协查核实,张克有不是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授权的药品销售人员,未授权张克有销售该公司的药品。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敦煌市辖区注册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发药啦”APP会员9家,其中包括有敦煌市王会江诊所。2025年2月6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敦煌市肃州镇渊泉路阳光小区22号楼1单元1楼东户门面房的敦煌市王会江诊所进行检查,检查时该诊所处于营业状态,该诊所经营者王会江提供了《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2023年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资质及销售委托书1份,并提供了《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清单》2张,检查时,该诊所经营者王会江提供了上述药品货款支付凭证截图,提供了2024-11-24药品购进记录。执法人员随即进行案源登记。于2025年2月6日立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王会江进行询问调查,其经营者王会江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从无经营资质的人员处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5年4月8日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2023年11月店内购进的“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均由张克有提供,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未授权张克有销售该公司的药品。当事人将店内《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给张克有,张克有将上述资料上传至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发药啦”APP注册为会员,张克有根据当事人报的采购计划通过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发药啦”APP采购药品,张克有也通过当事人的会员账号采购其他药品,配送给其他药品经营或使用单位(另案处理),采购的药品货款由张克有进行支付,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通过快递邮寄至敦煌,到货后由张克有将药品配送至当事人店内。张克有以高于甘肃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清单中的价格与当事人结算货款,当事人根据张克有核算的货款金额以微信转账的形式向张克有支付。
经核实,当事人2023年4月至2023年11月从张克有处共购进药品2次,2个品种,购进药品共计金额454.15元,已全部使用,共计销售750元,货值金额750元,当事人共获取违法所得750元。
对敦煌市王会江诊所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5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750元,大写壹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10000.00元
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