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金十字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兴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3MA70RF3X7N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口街7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烟处﹝2023﹞第13号
2023年4月19日,我局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张杰和陈卓进行市场检查,进入宁陕县金十字便利店,向当事人李兴贵及店员廖道波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并经当事人配合下,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在其经营场所卷烟柜台左侧一酒箱内查获非本店32位激光喷码的卷烟19条。具体牌号为:延安(红韵)2条、中华(硬)3条、黄鹤楼(蓝软)2条、黄鹤楼(峡谷柔情)2条、芙蓉王(硬)3条、利群(夜西湖)2条、苏烟(五星红杉树)1条、宽窄(好运细支)2条、玉溪(软)2条;共计9个牌号19条卷烟。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现场当事人李兴贵及店员廖道波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并经现场对涉案卷烟进行勘验和卷烟编码号系统内查询,结果为真品卷烟。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宁陕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宁烟存通字[2023]第1-15号)送达当事人李兴贵。现查明:当事人李兴贵持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610923130141,有效期为2023年6月9日。住陕西省宁陕县城关镇东河110变电站,现在宁陕县城关镇关口街1号宁陕县金十字便利店经营烟酒零售业务。上述卷烟是当事人李兴贵由于自己店里卷烟不够销售,指使其大儿子在出差时从西安购进和从县城周边商店购买而来的,准备放在自己店里销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李兴贵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11〕7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2〕1号)文件相关内容为依据统计认定,当事人李兴贵违法进货总额为:伍仟壹佰陆拾元整(516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对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5160.00元处以7%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61.20元。
361.20元
宁陕县烟草专卖局
2023-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