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吴云行天麻竹荪鸡鹅肉汤锅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发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6HL9F08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七星关区碧阳街道盛世华都一期一层1-027、02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6〕18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3月26日开始注册经营,经营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盛世华都一期一层、1-027、028号商铺。当事人称其主要经营干锅、火锅食品,店内左侧墙面上宣传图标有“香鹅掌”字样,其菜单写有“香鹅掌 58元/份”“干锅香鹅掌 小锅118元 中锅168元 大锅228元”字样,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以下食品:名称:“乐鸭鸭掌L”,食品配料:鸭掌,数量:3袋,现场检查未发现鹅肉原料,当事人未能提供鹅肉原料的购进票据。当事人在店内对其菜品宣传为香鹅掌,但实际配料为鸭掌。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9月9日通过网购购进“CD大骨浓汤料”,规格:500g,内有5小袋,每袋100g,准备用于研发新品,后一直未制作,将该食品一直放置于店内,未使用过;于2023年9月9日通过网购购进“酸汤调味料”规格:240克,数量:1袋,准备用于研发新品,后未继续研发,将该食品一直放置于店内,未使用过。
当事人作为餐饮经营者,在美团平台上对外宣传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干锅配料是鹅肉制品的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对社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对消费者造成误解,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给予警告;
3.罚款壹仟元整(¥1000.00)人民币。
1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