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回龙镇谭立霞货物运输服务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立霞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283MA53DNCK25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银信路2号2楼【住改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高交罚[2025]01990号
2025年12月17日11时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高要区蛟塘镇S272线西江酒厂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黄溢和驾驶粤H79291粤Q955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从高要区蛟塘镇禄栏村运载沙子到高要区蛟塘镇西江酒厂。经调查,当事人高要区回龙镇谭立霞货物运输服务部有使用粤H79291粤Q9558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执法现场照片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2
粤佛交罚[2025]01912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8
3
粤佛交罚[2025]01911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8
4
粤高交罚[2025]00928号
2025年04月06日12时29分,当事人高要区回龙镇谭立霞货物运输服务部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H57301重型6轴货车由往方向行驶,途经蛟塘路段监测点(地址:S272蛟塘检测点)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54.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000吨,超限值为5.9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非现场检测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5
粤江鹤交罚〔2025〕00080号
2025年03月28日11时21分,高要区回龙镇谭立霞货物运输服务部(经营者:谭**)安排驾驶员梁**驾驶粤H22071/粤H680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泥从鹤山市沙坪街道运往佛山市高明区,途经龙口镇福迳往高明方向(地址:龙口镇福迳往高明方向(S272线K65+200m)),经不停车称重电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0.445吨(超限1.445吨),轴数是6轴,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2025年03月28日11时21分,高要区回龙镇谭立霞货物运输服务部(经营者:谭**)安排驾驶员梁**驾驶粤H22071/粤H680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泥从鹤山市沙坪街道运往佛山市高明区,途经龙口镇福迳往高明方向(地址:龙口镇福迳往高明方向(S272线K65+200m)),经不停车称重电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0.445吨(超限1.445吨),轴数是6轴,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对高要区回龙镇谭立霞货物运输服务部(经营者:谭**)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07
6
粤佛交罚[2024]02468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03
7
粤肇交罚[2024]00219号
2024年02月26日10时44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S8广佛肇高速小湘收费站入口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肖桂元驾驶粤H78671/粤H7251挂重型货车,从德庆运载沙到高要。经调查,当事人高要区回龙镇谭立霞货物运输服务部(经营者:谭立霞)有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粤H7251挂车辆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