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小冉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721MA9JY6EX1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产业集聚区金凤大道东段创亿考场大门西100米路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5〕194号
2025年8月15日和2025年9月23日我局分别收到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和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和《鉴别证明》,认定西平县小冉百货超市销售的上述南孚电池和张新發槟榔非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和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
经调查,西平县小冉百货超市销售的南孚电池是2024年10月份从一个上门送货的供货商那里购进一次,未找到留存的相关购进票据和资质,只有一张进货清单,清单上未留存供货商的电话,现已联系不上。接收别人转让超市时接收了一部分电池,未索取该部分电池的进货票据凭证,共购进120节电池,接手了48节电池,共销售了32节电池,购进价格:1.5元/节,销售价格:2.5元/节,该超市销售的张新發薄荷槟榔是当事人于2025年7月22日从拼多多一家店铺名称为:“槟榔网供商”购进的,共购进40袋,销售出去了39袋。购进价格:2.42元/袋,销售价格:5元/袋,因该店铺未上传经营者证照信息,我局已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查函,经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向拼多多核实后回复,该店铺经营地址为“湖北省仙桃市清水湾村轩仔超市,我局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平县小冉百货超市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货值金额为345元。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张新發”槟榔1袋、“南孚”电池共136个(5号:生产日期:2024年10月的58节;2024年3月的20节;2021年7月的2节;2023年9月的6节,7号:生产日期:2023年2月的46节;生产日期:2023年7月的4节)。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