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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建兴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524070944920X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阳光工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1
(2022)皖1524民初16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徽双赢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金寨县人民法院
2
2021-05-19
(2021)豫1526民初204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黄*
黄**,潢川县博宇花卉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潢川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处罚﹝2023﹞1437号
2023年5月29日,本局收到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移送函》,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度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对标称为“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01、规格型号为MXFL3-14的LEDT5支架进行了监督抽查,由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JDA122Z01402Z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内部和外部接线项目检验结果为内部接线截面积为0.26 mm2,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与固定布线直接连接的接线导体截面积应≥0.4 mm2),判定为不合格;骚扰电压项目不符合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内部和外部接线、骚扰电压项目不符合GB7000.1-2015和GB/T17743-2017标准,依据2020年四川省LED灯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270元; 2、罚款594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6210元。
5940.00元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6
2
金市监处罚〔2023〕1350号
上述不合格批次YQ4318-16浴霸产品是当事人于2022年6月26日生产,共计生产10只,生产成本74.5元/只,销售价格103.68元/只。截止2023年4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浴霸产品已全部售完,当事人累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浴霸产品货值金额1036.8元,违法所得291.8元。另查明当事人已于2023年7月11日对上述不合格批次浴霸产品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1;罚款贰仟零柒拾叁元陆角;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玖拾壹元捌角。
2073.60元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