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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果怡鲜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4MAC5TNF18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江岸名都四组团1栋4-5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思市监处[2023]19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1月17日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成立思思南县果怡鲜果店。当事人经营的食品阳光玫瑰葡萄、香蕉,于2023年09月08日同时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报告编号:No:A1D911028A1F61T1857,该报告系当事人销售的阳光玫瑰葡萄被监督抽样的报告,该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No:A1D911028A1F61T1849,该报告系当事人销售的香蕉被监督抽样的报告,该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6日前后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阳光玫瑰葡萄、香蕉已销售完。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阳光玫瑰葡萄共50斤,销售单价9.9元/斤;香蕉共20斤,销售单价3.98元/斤,无召回产品。由此,核定本案货值金额(50×9.9)+(20×3.98)=574.6元,违法所得495+79.6=574.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朱林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阳光玫瑰葡萄、香蕉已分别售完的事实; 3、检验报告2份、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1份、复检须知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阳光玫瑰葡萄、香蕉被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4、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销售涉案产品的过程、数量、价格等情况。 5、现场抽样照片6张,证明了现场对当事人经营的阳光玫瑰葡萄、香蕉依法抽样的事实。 7、当事人提交的召回公告,减轻处罚申请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召回不合格食品的情况。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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