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盺妍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志晖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5MA204AF3XT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199号1幢708室、70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虎市监处罚﹝2024﹞0028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1日自重庆医流巴巴医疗器械连锁有限公司进购“洪达”一次性使用采血针[产品包装袋上标注了型号:A型、生产许可证编号:赣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75号,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73150633,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73150633,生产企业: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1026,有效期至:20231025],共进购了100袋,金额为29.80元,主要是手术前采血化验使用的。我局现场发现4袋该种产品,均已超过有效期,其合计货值金额为1.192元,无获利。除上述4袋外,其未使用其他过期的该种一次性使用采血针。 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化妆品非当事人采购,其中1瓶“LANEIGE”唇膜[无中文标签,瓶身标注了“LIP SLEEPING MASK EX BERRY 20g”等信息]为“兰芝果冻睡眠唇膜20g夜间”,是当事人护士长赵晨雪购买给自己使用的,淘宝订单编号为3358606250779025753;1瓶“EVE LOM”卸妆膏[无中文标签,瓶身标注了“CLEANSER/CREME DEMAQUILLANTE 100ml”等信息]为“evelom经典卸妆膏”,是当事人前员工王冬晴购买给自己使用的,淘宝订单编号为2155849969005025753;1支碳凝胶[无中文标签,外包装标注了“CARBON GEL、 For carbon laser External Use only、Net:80ml、EXP:2024/05/10”等信息]其实是“黑脸娃娃专用碳粉美白控油祛痘美”,是当事人员工徐晴购买给自己使用的,淘宝订单编号为2644965504914795606。上述产品并未被该公司用作经营使用。
罚款金额15,000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5000.00元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