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惠全食品原料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建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4A5J5Y2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钱沟日用品批发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4〕578号
2024年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监督检查时,在当事人店内食品摆放处发现有品名为“燕子”即发酵母,数量2袋,净含量500ɡ,产品标准代号:GB/T 20886;制造商:乐斯福(明光)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池河大道23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3134118205012;保质期:24个月;其中1袋生产日期为20191012,另1袋生产日期为20200914;该食品添加剂分别超过保质期33个月和21个月零26天。另有品名为“冠荣”黑樱桃,数量12罐,净含量820ɡ,产品标准代号:Q/LGR0001S-202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737131100995;生产企业:山东冠荣食品有限公司;厂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山东国际科技模具产业园D2-2;生产日期:2022/04/08;保质期:24个月;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3个月零2天。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对以上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扣押,同时对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仙桃市监强制【2024】01-352号的《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编号为01-352号《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清单》。2024年7月11日,我局以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为由予以立案。
经查:当事人因经营需要于2020年11月份从武汉天恩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燕子”即发酵母2件(40袋),购进价格为19元/袋,销售价格为20元/袋,其中1件生产日期为20191012,另1件生产日期为20200914,保质期24个月,截止2024年7月29日销售了38袋,剩余2袋;于2022年6月份从武汉天恩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冠荣”黑樱桃5件(120罐),购进价格为16元/罐,销售价格为18元/罐,生产日期:2022/04/08;保质期:24个月,截止2024年7月29日销售了108罐,剩余12罐。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在当事人食品摆放处因超过保质期被我局查获。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的资质材料,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凭证和销售记录,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56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燕子”即发酵母2袋、“冠荣”黑樱桃12罐;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