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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陈达副食调料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主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200MA727WG5X9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中路636号一层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监罚〔2024〕镜70号
嘉峪关陈达副食调料店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手续,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副产品、蔬菜、水果销售,负责人:单秋红,类型:个体工商户。经查,该调料店于2024年9月为嘉峪关市第一幼儿园五一街分园提供调料,库房内发现写有孜然粉等13张调味料的食品合格证也是该店提供,食品合格证上标明有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经核实,孜然粉、花椒粉和辣椒皮等3种调味料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合格证上标明的产品信息经当事人自述,是其母亲看错调味品,错将产品信息写到合格证上造成的,不是主观故意造成,事后当事人将其他调味品购进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提交我局。当天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已召回的以上三种调味料各0.3斤,销售价是花椒粉:35元/斤、孜然粉是25/斤、辣椒皮是15/斤,根据嘉峪关市第一幼儿园五一街分园提供的购进票据,以上三种调味料当事人给该幼儿园各销售了0.5斤,除去召回的0.3斤,实际每样调味料销售了0.2斤,共计销售金额15元。事后,陈主将货款15元退还给嘉峪关市第一幼儿园五一街分园,故本案无违法所得。
对嘉峪关陈达副食调料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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