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鑫保堂诊疗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5MA7J95G01U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Z组团商业二1层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观卫医罚〔2025〕10号
观山湖区鑫保堂诊疗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的诊疗活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的诊疗活动、未按照规定对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实行一人一用一灭菌等的违法行为属实。
罚款21000元人民币
21000.00元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05-13
2
筑观卫医罚〔2023〕44号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医疗废物未及时转运收集,使用护士未进行执业变更
警告、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3-08-14
3
筑观卫医罚2023第44号
观山湖区鑫保堂诊疗诊所1、2023年5月30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接诊患者,2、治疗室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妇科检查室感染性医疗废物已超出医疗废物桶的四分之三,未及时收集转运,3、使用未进行执业地点变更的护士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观山湖区鑫保堂诊疗诊所1、2023年5月30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接诊患者,2、治疗室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妇科检查室感染性医疗废物已超出医疗废物桶的四分之三,未及时收集转运,3、使用未进行执业地点变更的护士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一款的规定,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给予警告,罚款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