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临安廖氏副食品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廖为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85MA2BKUUP7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吴越人家10幢105、106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17
(2020)浙8601民初66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廖氏副食品商行,郑**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
2020-10-20
(2020)浙8601民初66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廖氏副食品商行,郑**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3
2020-08-05
(2020)浙8601民初66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廖氏副食品商行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8
2020-12-22
(2020)浙8601民初66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廖氏副食品商行、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市监处罚〔2023〕360号
2023年6月13日我局收到举报件:举报人反映2023年6月4日13点23分在杭州临安某某商行购买了一袋友伦鑫张记山椒泡凤爪,价格9元/袋,规格128克/袋,生产日期2022年09月01日,保质期9个月,已过期。同时举报人提供了购物视频、产品照片及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要求查处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2023年07月07日下午,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内有过期食品金龙鱼大豆油1桶,净含量5升,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扣押。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给本案投诉举报人已超过保质期的友伦鑫张记山椒泡凤爪共计1包,本案调查涉及的友伦鑫张记山椒泡凤爪于2022年12月07日从杭州某某批发部进购,购进共计10包,支付70元,零售价9元/包,其中涉案超过保质期的1包,违法所得2元;本案调查涉及的金龙鱼大豆油于2022年10月14日从杭州某某公司进购,购进共计4桶,支付258元,零售价68元/桶。因当事人无食品经销台账,其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金龙鱼共计1桶,予以销毁。2.处罚款人民币3300元,没收违法所得2元。(合计罚没款3302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33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