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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比格炸货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翠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3MA73PWEB5H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公园路21号(世纪花园B区5-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市监罚〔2025〕37号
崇信县比格炸货小吃店(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18年4月30日,该店在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城世纪花园B区从事小餐饮活动至今。2025年6月3日检查时在该店食品加工区发现的2种过期食品为:①来得妙黑胡椒酱(复合调味料),规格1KG/袋,生产日期20231215,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厂家为广州市晨曦食品有限公司,进价9元/袋,售价9元/袋,数量1袋,价值9元;②太太笑甘梅粉(调味料),规格2G/袋,生产日期20240527,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厂家为乐陵市飘逸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进价0.1元/袋,售价0.1元/袋,数量25袋,价值2.5元;以上2种食品共计26袋,总计货值11.5元。经询问经营者杨翠莲,称上述2种26袋食品从崇信县老孔调料店购进,先后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能提供上述2种26袋食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因购进后一直存放食品加工区,至案发时,未销售和使用以上2种26袋食品,无违法所得。
对崇信县比格炸货小吃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5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2种26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崇信县市场监管局
2025-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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