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海盐西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伟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28A4TF0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1、3、5、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5〕334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2-2023年度已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其年度报告。因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2月1日,税务部门把当事人列为非正常户。本局于2024年12月11日在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武原公司2024.12.11)》(http://www.haiyan.gov.cn/art/2024/12/11/art_1229437141_59454090.html),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2025年4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核准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该住所查无此企业,并通过登记信息中预留的电话联系当事人,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当事人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