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澳逸佳贸易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小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858XQX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东方广场店面贰8、贰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19
2017-11-13
(2017)浙0382民初1066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与乐清市澳逸佳贸易商行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73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5〕535号
2025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经营无中文标签和未取得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法提供化妆品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营业执照、采购凭证和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经营未取得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涉案化妆品;2.罚款110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化妆品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营业执照、采购凭证和进货查验记录,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给予警告;2.罚款10000元。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人民币21000元;3、没收涉案化妆品。
210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