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朔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吕亮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5324286375E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41号307室-4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7
(2025)沪0114民初1420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张**
上海朔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朔茂愿景(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沐斐同创(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5
(2024)沪0105民初31953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张**
上海朔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3-06-07
(2023)沪0112民初12997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朔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刘**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5﹞142025007245号
经查,当事人系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主要从事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持有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沪嘉药监械经营备20255003号;经营范围: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日期:2025年1月17日)。自2024年12月起,当事人在抖音店铺“朔茂官方旗舰店”上架销售朔茂电动喷雾洗鼻器,并同时在销售页面发布“舒缓炎症”、“缓解鼻塞”等内容。当事人上述洗鼻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发布上述洗鼻器的医疗器械广告有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并取得编发广告批准。根据当事人出示的刊载于《实用临床护理学杂志》、《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的相关论文论述,鼻腔冲洗具有解除鼻塞的作用机制,也是一种减轻炎症的治疗方法。另,当事人于2024年12月起在抖音店铺“朔茂官方旗舰店”上架销售上述洗鼻器同时发布的“鼻塞流涕身体不适”、“鼻塞头晕难以入眠”、“鼻干鼻痒学习不集中”、“呼吸不畅腺样体面容”等内容,含有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且该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2025年7月21日,当事人已进行整改,删除了上述内容。自2025年1月起,当事人在京东店铺“朔茂(sonmol)官方旗舰店”销售儿童喷雾洗鼻器(经典款)时发布有“众多平台热销和推荐年糕妈妈丁香医生杏仁医生育学园小小包麻麻小土大橙子”等内容。当事人上述儿童洗鼻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发布上述儿童洗鼻器的医疗器械广告有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并取得编发广告批准,当事人出示有与上述平台合作联系的证明材料,但上述广告含有“热销”、“推荐”等诱导性、综合性评价内容,且该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2025年3月,当事人已进行整改,删除了上述内容。自2025年1月起,当事人在京东店铺“朔茂(sonmol)官方旗舰店”销售儿童喷雾洗鼻器(升级款)时发布有“众多专家推荐”等内容。当事人上述儿童洗鼻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发布上述儿童洗鼻器的医疗器械广告有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并取得编发广告批准。但当事人上述广告含有“推荐”等诱导性、综合性评价内容,且该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2025年8月5日,当事人已进行整改,删除了上述内容。当事人作为广告主,自行编辑并在抖音、京东店铺上发布上述广告内容,广告费用无法核算,故认定当事人上述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罚款0.200000万元
2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