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元江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5MA3XDE4T48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固始县汪棚镇闫寨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9
(2025)湘0111民初38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6
(2025)湘0111民初38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3
2025-04-16
(2025)湘0111民初38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4
2024-12-09
(2024)湘0111民初174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1
(2024)豫1104民初31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天桥建设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6
2024-08-14
(2024)豫1104民初31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天桥建设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7
2024-07-18
(2024)沪0115民初500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3-10-09
(2023)皖0122民初99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肥东县人民法院
9
2023-08-02
(2023)沪0115民初678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3-06-07
(2023)沪0115民初44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25
(2024)皖1203民初66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颍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2
2024-10-31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颍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19
2023-01-18
(2023)豫1525民初4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颍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780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8-30
2023-08-10
(2023)沪0115民初678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7-18
2023-05-04
(2023)沪0115民初449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6-26
2023-06-02
(2023)沪0115民初44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5-06
2023-05-05
(2023)沪0115民初449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11-04
2022-09-06
(2022)辽0104执异2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1-28
2021-09-09
(2021)豫1525民初28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8947.16元
民事案件
8
2020-11-19
2020-10-20
(2020)豫1527民初30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赵**、河南星伟智能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固人社监察罚决字﹝2025﹞第13号
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拖欠劳动者工资共计90497元,逾期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且拒绝配合调查,造成信访人多次上访。
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5000.00元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