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恒丰石材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春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24MA2XP7Y45G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寿宁县托溪乡溪坪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23
(2020)闽09行终2号
乡政府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
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09-23
(2019)闽0981行初140号
乡政府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
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
福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6
2020-12-23
(2020)闽行赔申100号
行政赔偿赔偿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6000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2
2021-01-25
2020-12-23
(2020)闽行申714号
其他行政行为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6001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0-06-30
2019-03-13
(2018)闽09行初176号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寿宁县托溪乡佳华石材厂、寿宁县托溪乡宏利石材加工厂等与寿宁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20-05-06
2019-10-28
(2019)闽0981行初140号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与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乡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5
2020-05-06
2020-03-30
(2020)闽09行终2号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6
2019-12-16
2019-10-28
(2019)闽0981行赔初31号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赔偿赔偿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与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7
2019-12-04
2019-06-24
(2019)闽行终294号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
寿宁县托溪乡佳华石材厂、寿宁县托溪乡宏利石材加工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19-06-27
2019-03-19
(2019)闽0981行初28号
寿宁县恒丰石材厂与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17-12-22
2017-04-06
(2017)闽0924民初287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国网福建寿宁县供电有限公司与寿宁县恒丰石材厂供用电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4-11-25
2014-11-25
(2014)寿执审字第63号
寿宁县环境保护局与寿宁县恒丰石材厂其他行政非诉一审行政裁定书
20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寿市监处罚〔2025〕65号
当事人2024、2025年未申报2023、2024年度报告,执法人员实地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在此地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可认定为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了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福建省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