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聿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MA1J50EM2F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1128号1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普处﹝2023﹞072023001274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自行车及配件销售,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当事人向“爱玛”品牌在上海地区的总经销商上海我恋你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以1875元/辆的价格购进型号为TDT3163-1Z的电动自行车(不带电池)5辆,于2021年11月26日以1964元/辆的价格购进该型号电动自行车(不带电池)6辆,放置于当事人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167号底层-3的上海市普陀区槿娟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内对外销售,并以当事人的名义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发现了TDT3163-1Z型号电动自行车的原厂控制器可以使用48V和60V的电池,内置了两根线,只要接不同的线就可以在48V和60V的转换的情况。2021年10月16日有顾客购买了在售的型号为TDT363-1Z的电动自行车(额定电压48V)一辆。应购买人要求,当事人对售出的该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将车辆内部控制器外的线路连线卡扣断开,使该辆电动自行车由原可供48V电池使用改为可供60V的电池使用。当事人未再向顾客收取改装费用。案发后,当事人如实陈述了违法经过并主动向我局反映了该款产品型号为TDT363-1Z的电动自行车出厂就存在厂家留有后门的情况。我局于2022年7月1日对该型号电动自行车抽样,并于2022年7月5日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我局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编号为TQ2228520015-Z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果该型号电动自行车有多余线路,可篡改车速限值,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2022年8月26日,上海市普陀区槿娟电动自行车经营部代替当事人接收了我局执法人员送达的编号为TQ2228520015-Z的检验报告,经当事人确认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经调查,当事人在销售型号为TDT363-1Z的电动自行车时采用裸车和锂电池分开销售的方式,锂电池为另外采购。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型号车辆11辆(不带电池),均已销售完毕,除其中一辆以25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外其余十辆售价均为2099元,产品货值金额23490元,违法所得为2431元。另当事人无法提供蓄电池的进货凭证。
没收违法所得0.233100万元,罚款2.340900万元,警告
23409.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