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自强家家福购物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小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4MA6ENBMQ9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自强乡街上自强先弟食品店斜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织市监罚决[2024]109号
2024年2月29日,我局办案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的织金自强家家福购物中心进行调查了解,当事人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现经查明:当事人于2015年11月份开始筹建经营织金自强家家福购物中心,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食品及生活日用品等其他商品的经营活动。其间,当事人于2022年9月份从贵阳三桥批发市场购进BPS-30电子计价秤(最大称量:30kg,最小称量:200g,检定分度值:10g,实际分度值:10g,检定分度数:n=3000,最大皮重:T=-14.995,工作温度:0℃-40℃,产品编号:326R695520,生产日期:20-05-20,执行标准:GB/T7722-2005,制造厂家:厦门佰伦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台,用于称量该超市中的销售的散装食品,该台电子计价秤自购物中心开始经营就一直使用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该台BPS-30电子计价秤符合《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一级序号:2,二级序号:(2),一级目录:非自动衡器,二级目录:非自动衡器,监管方式: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强检方式:周期检定,强检范围及说明: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粮食等的称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
调查认定的事实:
使用未经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事实;
2.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事实及该违法行为系初次违法的事实;
3.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份,证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身份;
4.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
5.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事实。
6.检定合格的新购买BPS-30电子计价秤(产品编号:326R265076)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
7.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委托当事人妹夫向长富全权处理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事实;
8.国家企业信息系统查询截图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系初次违法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受委托人)或旁证人员签名(或盖章)认可。
罚款0.04万元#
400.00元
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