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品馨源餐饮有限公司江永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茂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5MAE9ETQM1X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桃川镇所城村十四组9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永市监处罚〔2025〕60号
我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 司于2025年3月8日对当事人采购的“青椒”进行食品安 全抽检,经抽样检验,结果显示“青椒”检验项目毒死蜱检 验结果0.10mg/kg, 标准及明示要求≤0.02 mg/kg, 毒死蜱 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工作人员于 2025年4月1日将检验结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检验报告》(编号:XBJ25431125570831609) 送达当事人, 并告知复检的权益,该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提交《食品 安全监督抽检复检申请书》,我局受理,并向抽检单位广东 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派发《关于调取食品 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备份样品函》(江永市监食检函[2025]2 号),随机分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机构研究院进行复检, 2025年4月27日我局将复检结果由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 机构研究院出示的检验报告(编号: A2025-03-W200038) 送达该公司,复检结果显示“青椒”检验项目毒死蜱检验结果 0.043mg/kg, 标准及明示要求≤0.02 mg/kg, 复检的结论 与初检的结论均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465.8元;
2、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30000.00元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8
2
江永市监处罚[2025]56号
2025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在公司仓库货架上有:标示由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天”加碘精制盐,规格500g/包,共374包,生产批号:XH20241221C31,产品标准代号:GB/T5461,配料:精制盐、碘酸钾、亚铁氰化钾、氯化钠(以干基记):≥99.6%,碘酸钾(以I记):(18-33)mg/kg,保质期5年。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湖南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通告》规定,湖南省食用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30mg/kg,食用盐碘含量允许波动范围为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的±30%,即21-39mg/kg。凡符合上述标准的食盐产品均视为碘含量达标。上述食盐“加碘精制盐”的碘含量(18-33mg/kg)不符合我省加碘盐碘含量为(21-39mg/kg)的要求。
1、警告;
2、没收查获的379包“雪天”加碘精制盐和违法所得1171.5元;
0.00元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