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丽娟餐饮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丽娟 | 注册资本: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27MAEKFR1K6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北路228号江湾城2F-A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55号
2026年07月16日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北路228号江湾城2F-A2的苍南县丽娟餐饮店(个人独资)(场所类型:公众聚集场所,面积:2030平方米)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单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许可条件,并于2026年7月27日依法取得(苍消安检字〔2026〕第000040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权基准细则第一项轻微违法,符合从轻处罚情形
给予苍南县丽娟餐饮店(个人独资)责令停产停业(无需履行)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30000.00元
苍南县消防救援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