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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百姓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媛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9MACL7L8UXC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三座店镇三座店村7组7-6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市监处罚〔2025〕320号
当事人于:1、2025年8月27日以5.75元/袋的价格在沧州红蓝雅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新疆红枣,一共购进了100袋,销售价格7元/袋,抽检22袋。2、2025年09月16日在宁城县沃玛商贸有限公司以14元/袋的价格购进全脂复合速溶粉,共计购进了100袋,销售价格16元/袋,抽检12袋。3、2025年09月16日以44元/袋(5包/袋)的价格在沈阳市和平区鹤鑫达食品商行购进雪花条,共计购进了25袋,销售价格10元/袋,抽检11袋。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 当事人可以提供上述批次商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以及食品检验报告复印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经查,涉案货值共计456.00元。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1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系列计量技术规范。
2000.00元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7
2
赤宁市监处罚〔2024〕307号
2024年10月28日,我局接到12345编号为:D-20241028000231的工单,潘先生称宁城县百姓生鲜超市商家将店内好面缘七星水晶面粉包装上生产厂家的条码及生产代码擦掉。2024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位于宁城县三座店镇三座店村7组7-66号的宁城县百姓生鲜超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米面经营区待售好面缘七星雪晶小麦粉20袋,该产品外包装上生产日期为喷码打印,生产日期后喷码有明显涂抹刮擦痕迹。该批次好面缘七星雪晶小麦粉外包装标注两家生产商(1、好面缘集团邢台面粉有限公司(代号:2200),地址为京珠高速与107国道连接线北侧,电话为0319-7710014,产地为河北省邢台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111305240046;2、好面缘集团(雄安)面粉有限公司,地址为雄安县旅游路北端西侧,电话为0319-7710015,产地为河北省保定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11306380096。)执行标准为Q/HWY0016S,质量等级为一等,净含量25公斤,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05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赤宁市监实强字〔2024〕WF-031号),对上述20袋生产日期后有明显涂抹刮擦痕迹的好面缘七星雪晶小麦粉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一、罚款5000元。 二、1、没收面缘七星雪晶小麦粉20袋(质量等级为一等,净含量25KG,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05日) 2、没收违法所得385.00元
5000.00元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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