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环宇出口花炮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文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227319497548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幕冲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栗市监处罚﹝2026﹞3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9月30日共生产了62箱产品名称为特装大地红的爆竹产品,240条/箱,规格型号为“单个药量:0.075g”。其成本价为52元/箱,销售价为55元/箱。上述产品在2025年10月8日销售至江苏省灌南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站。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抽检了该产品,经山东中东质量山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于2025年10月31日,出具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51025001V)。报告载明:检验项目部件-引燃装置,技术要求:点火引火线应为绿色安全引线、点火部位应有明显标识,检验结果:点火引火线无安全引火线,点火部位无明显标识,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部件不符合GB 10631-2013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针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本局于2026年4月3日现场下达了《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案发后,当事人联系经销商,核实经销商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该产品货值金额3410元,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规定,本局确认违法所得为186元。由于该厂已经不再生产涉案同种特装大地红爆竹,2026年4月6日当事人将整改后的同类型产品自行送往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验。2026年4月14日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了验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报告。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整改,本局不再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的决定,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罚款8525元; 2.没收违法所得186元,罚没款合计8711元,上缴国 库。
8525.00元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