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建忠注册资本:6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24MA31X26E1R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莲峰工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0
(2026)闽0524民初1963号
劳动争议
叶**
福建省安溪雅斯达电器有限公司,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溪县人民法院
2
2026-04-28
(2026)闽05民终2258号
劳动争议
福建省安溪雅斯达电器有限公司,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李**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4-15
(2026)闽0524民初1963号
劳动争议
叶**
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雅斯达电器有限公司
安溪县人民法院
4
2026-01-27
(2025)闽0524民初9908号
劳动争议
李**
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雅斯达电器有限公司
安溪县人民法院
5
2025-12-10
(2025)闽0524民初9908号
劳动争议
李**
福建省安溪雅斯达电器有限公司,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溪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8
2022-05-18
(2022)闽0524财保6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清华塑胶模具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3005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6﹞57号
当事人生产的涉案“电蚊拍﹝多功能可充电式电蚊拍﹞”不符合GB4706.1-2005和第22章标准的要求,涉案“多功能可充电式锂电电蚊拍﹝灭蚊器﹞”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76-2008第7章和第22章标准的要求,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生产行为;2、处罚款660元;3、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660.00元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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