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小马榨油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桂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822MA75P6WE5Q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都兰县香日德镇南北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罚﹝2023﹞17号
都兰县小马榨油坊所生产的菜籽油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综上,都兰县小马榨油坊所生产的该批菜籽油抽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给予都兰县小马榨油坊罚款:人民币1600。00元,上缴国库。二、没收其生产的全部不合格菜籽油,共计392。5KG。
1600.00元
都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2
西都兰香日德市监案字〔2023〕17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综上,都兰县小马榨油坊所生产的该批菜籽油抽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一、给予都兰县小马榨油坊罚款:人民币1600.00元,上缴国库。
二、没收其生产的全部不合格菜籽油,共计392.5Kg。
1600.00元
都兰县市场监督局香日德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