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赵相国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相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5MA48UN7K6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房县城关镇神龙路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房县市监处罚〔2024〕7号
当事人于2018年10月份,从安徽亳州中医药市场以进价150元/盒购进了两盒龟甲胶,售价为198元/盒。盒外印有使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0715,委托方企业名称: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180703303,生产日期:2018.07.20,有效期:至2023年06月”,在执法人员人员核查时已超过有效期5个月。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了发现了一盒该批次的龟甲胶,执法人员予以扣押,另一盒被投诉人买走。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发票等佐证材料,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涉嫌未履行购销药品记录义务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房市监责改〔2023〕203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及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1盒超过有效期的龟甲胶;
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