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锡尼蓝火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俊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5MA0N46KT0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锡尼镇海昌C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5〕116号
当事人经营使用的托县辣椒碎、干紫菜都是从杭锦旗锡尼许家兄弟蔬菜批发部采购的,各购进了1袋,托县辣椒碎的购进价格是80元/袋,干紫菜的购进价格是3元/包,特润苏打水是从马军烟酒商行采购的,共购进了5件(80瓶),购进价格是2.25元/瓶,销售价格是6元/瓶,售出57瓶,23瓶已超过保质期。据调查,当事人不知道上述食品已过期,未及时清理,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涉案食品在过期后未进行销售或使用。上述食品均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进货票据。本案涉案货值金额221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6000.00元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杭锦旗锡尼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