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德盟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志浩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02MABYWDJGX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义乌小商品市场1期8栋101-103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市市监处罚〔2025〕302号
经查,根据编号为№: JZQ20250711006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东鼎调压器,在检验项目“调压器的接头组件”中,技术要求:家用调压器出气口为软管接头时应设置过流切断安全装置,检验结果: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GB35844-2018标准检验,所检项目中结构-调压器的接头组件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陈述经营的东鼎调压器是由业务员到店进行推销,放在店内进行试卖,共放置了3个,未收取货款,2025年7月15日,由我局委托的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涉案产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抽检了3个,销售单价为20元/个,销售金额为60元,经核算,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60元,因业务员未收取货款,当事人的进货成本无法计算,即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6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本局案审会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
2.处罚款120元;
以上两项合计180元,上缴国库。
120.00元
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