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川区老谭干货酱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谭燕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3MAC450L2XA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东川区阿旺镇向阳社区阿旺镇农贸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东处罚〔2025〕1805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日,在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在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向阳社区阿旺镇农贸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4月20日,从官渡区恒丰调味品经营部以20元/公斤的价格购进30公斤“辣椒面”,以30元/公斤的价格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已售出24.8公斤(含抽样数量2公斤),还剩5.2公斤未售出。上述食品经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辣椒面”货值为9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744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不合格食品“辣椒面”5.2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4元(柒佰肆拾肆元整); 3、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744元(叁仟柒佰肆拾肆元整),上缴国库。
3000.00元
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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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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