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新杰车业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康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2MA07BFA08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广远路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5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港罚〔2024〕44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处罚款叁万贰仟伍佰叁拾陆(32536)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陆仟贰佰陆拾捌(16268)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肆万捌仟捌佰零肆(48804)元。
32536.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2
津武市监港罚【2024】31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处罚款叁万零贰佰贰拾整(30220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伍仟壹佰壹拾元整(15110元);
3022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3
津武市监港罚〔2023〕94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处罚款贰万壹仟玖佰壹拾贰元整(21912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零玖佰伍拾陆元整(10956元);
21912.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5
4
津武市监港罚【2023】70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处罚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
144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5
5
津武市监港罚〔2023〕33号
当事人生产的TDT01Z电动自行车,经检验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当事人行为满足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构成要件。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TDT01Z电动自行车25辆,共计销售5辆,销售单价600元/辆,销售金额3000元,本案货值金额15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
1.处罚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整(3000元)。
225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