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九峰大山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九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24MAC5L8BP4C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九峰镇二联村北二街路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市监处罚﹝2025﹞36号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1.57元;3.罚款2000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41.57元;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3
2
周烟处﹝2024﹞第40号
2024年03月20日15时20分,本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九峰镇二联村北二街路口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内发现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娇子(宽窄好运细支)2条、利群(西子阳光)1条、好猫(吉祥)6条,合计3个品种9条。上述烟草专卖品条包装上均无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喷码。经现场询问被检查人陈九峰,其无法提供上述卷烟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嫌疑。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专卖执法人员即将上述涉案物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整个检查过程,被检查人始终在场,并未对该行政强制措施提出陈述与申辩。
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陈九峰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处以进货总额2330.00元10%即233.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陈九峰改正其违法行为。
233.00元
周至县烟草专卖局
2024-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