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阿玉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此项登记已撤销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MA2N16JF74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大街与肥东路交口闽商国贸中心第1幢2幢2-10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瑶市监处罚〔2024〕04号
当事人于2016年10月12日向我局提交注册登记申请,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股东任命书、承诺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我局依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016年10月13日予以核准设立登记,并核发了营业执照。当事人的设立登记事项中,闫玉国认缴出资额360万元并担任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职务。根据闫玉国提供的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朝外大街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示2016年1月22日闫玉国身份证丢失过,身份证号码:23011919760113411X,有效期为2007.09.12-2027.09.12,2016年2月2补办有效期(2016.02.02-2036.02.03)。查看当事人的注册登记档案中,闫玉国的身份证号码:23011919760113411X,有效期为2007.09.12-2027.09.12。系闫玉国丢失的和被登记的是同一个身份证。闫玉国表示其对当事人的注册登记毫不知情,不认识当事人登记档案中的股东、监事韩小华以及注册登记代理人毛丹凤、许家尧,从未参与过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从未签署或委托他人代为签署当事人的注册登记文书和材料,其不认可当事人的注册登记。综上,调查人员认为当事人在提交注册登记材料时冒用闫玉国丢失的身份证,于2016年10月12日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属于虚假材料。当事人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提供虚假材料登记注册的违法事实。
1;撤销安徽阿玉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2日设立登记中闫玉国担任的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职务等登记事项。
0.00元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