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优优鲜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松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4MAE20MAC6W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新民小区28号楼门市东10号南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6〕19号
经查,经营者经营的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优优鲜生鲜超市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者的朋友是经营烟草制品,因库存烟草制品多,想让经营者帮忙销售。2026年4月10日,经营者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鑫久洋日用品商店领取一批烟草制品,货值共1465.00元,至案发经营者没有向未成年销售烟草制品,共销售了一盒南京(梦都),销售价是20.00元/盒,违法所得20.0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6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违法事实;
2、2026年4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涉案产品和对涉案产品先行登记保存拍摄的照片共(3)张,证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优优鲜生鲜超市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事实和对涉案烟草制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3、2026年4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产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下达了齐铁市监先登【2026】4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及《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6004),各1份,证明对上述产品实施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的依据、内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4、2026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的齐铁市监责改[2026]7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责令该(单位)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事实;
5、2026年4月15日,经营者(张松)提供本人身份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优优鲜生鲜超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张松的身份、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优优鲜生鲜超市的主体经营资格;
6、2026年4月15日,经营者(张松)提供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鑫久洋日用品商店的《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优优鲜生鲜超市经营的烟草制品来源合法;
7、2026年4月20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烟草专卖局对涉案物品核价表1份,证明烟草制品价格目录。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2、处违法经营总额20%罚款:289.00元;
罚没款合计:309.00元。
289.00元
-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