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独创木业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祈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5325190658K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西狮南工业区狮南段27号(车间五)之一(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南)狮综执环保罚罚字38号
2025年7月23日,本机关(单位)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铝型材门窗建材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1条前处理线(含除油、无铬钝化、清洗等工序)、1条喷粉线(14支喷枪)、1个固化炉;主要生产工艺为:铝材--机加工--前处理--喷粉--固化--成品;前处理工序产生废水,已配套废水治理设施;固化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已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前处理线、喷粉线正常生产,对应配套的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均有运行;前处理工序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至红星运河。本机关(单位)采样人员在当事人废水总排放口采集处理后外排废水样品。根据佛山市南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南)环境监测L“水”字(2025)第072301号,以下简称“监测报告”)显示,当事人排放的废水中,总铝浓度为14毫克/升,超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珠三角:总铝排放限值为2.0毫克/升),超标6倍。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罚款:15(万元)
150000.00元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