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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康国锋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3347080425U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楼下镇偏坡村红岩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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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住建罚决字〔2026〕06号
本机关于2026年2月3日对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在普安县楼下镇偏坡村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切实在普安县楼下镇偏坡村红岩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共0.3558公顷。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之规定。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在普安县楼下镇偏坡村红岩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属初次违法,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之规定,决定对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限普安县德安康煤矸石洗选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原状; 二、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0.3558公顷)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叁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35580.00)。
35580.00元
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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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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