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艺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9091242522U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木凉乡玉岩铺村九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65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任**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2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4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3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4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杨*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4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4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刘*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5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62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蔡**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6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6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杨**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7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5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8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48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黄**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9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5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10
2020-03-17
(2020)渝0119民初869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
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8
2021-11-08
(2021)渝0119执140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贵州檀瑞木屋建造有限公司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04
2021-09-16
(2021)渝0119执998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唐*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8-13
2019-04-17
(2017)渝0119执1516号之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市翕睿财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8-13
2019-07-09
(2018)渝0119执3436号之二
劳动争议
朱*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8-13
2020-03-25
(2019)渝0119执1753号
劳动争议
王**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8-13
2020-03-25
(2018)渝0119执3436号之三
劳动争议
朱*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8-13
2020-03-24
(2019)渝0119执1271号
劳动争议
彭**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5-15
2020-03-19
(2020)渝0119民初870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李**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421.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5-15
2020-03-19
(2020)渝0119民初84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杨*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446.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5-15
2020-03-19
(2020)渝0119民初862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蔡**与重庆天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川市监企吊字[2025]第013913号
-
经查,你单位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